陕西宁强县住建局长会所内酒后打架 被降职为科员

23.09.2014  09:59

  9月19日,华商报报道了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在会所内酒后打架,致宁强县检察院一干部脸部受伤被缝76针一事。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当晚进入会所的8名干部均被处分。

  9月10日晚,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住建局副局长张启军等7人相约海韵休闲会所喝茶、饮酒。其间,闫亮与来此找人的宁强县检察院干部杨雷发生冲突,打伤杨雷面部。公安机关将对杨雷做伤情鉴定,再依据伤情程度,对闫亮依法处理。

  昨日上午,宁强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事发当晚进入会所的闫亮、杨雷、张启军、曹军利、陈庭国、杨光富、沈连轩、马兴平8人处理情况予以通报。通报指出,经9月21日宁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作出以下决定:

  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

  给予杨雷留党察看两年、降级处分,降为办事员;

  给予张启军撤销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职务,撤销县住建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给予曹军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建筑设计院院长职务处分,降为科员;

  给予陈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降为科员;

  给予杨光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给予沈连轩撤销县陕南移民搬迁办纪检组长职务和降级处分;

  给予马兴平撤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处分。(记者 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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