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9.10.2014  00:26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0月29日、31日将对全校学生(享受学校医疗待遇)进行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1.马区学生2014年10月 29日 (星期三)14:10--17:00   地 点:马区西院医院四楼会议室     2.余区学生2014年 10月 31日 (星期五)11:00—12:00   地 点:校医院余区分院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   1.转校外医院门诊者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及由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外院正规发票,并带上校外病历(开药者附门诊明细清单或双处方),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办理。   2.转校外住院的学生先进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3.马区学生报销时请携带工商银行卡,以便报销时用。   4.请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通知学生。 学 生 工 作   部   校     医   院 校医疗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