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进一步开展管理工作检查
22.10.2015 17:38
本文来源: 武汉大学
本网讯(记者付晓歌 实习生陈柏彤)10月21日,从学校召开的专题工作布置会上获悉,学校将在开展“三重一大”决策等八个领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管理工作检查。
常务副校长冯友梅、党委副书记黄泰岩出席,副校长谈广鸣主持。各职能部门、学院(系)负责人与会。
黄泰岩指出,学校进一步开展管理工作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需要,也是为迎接中央将要进行的直管高校巡视工作打好基础。他介绍了学校管理工作检查的有关情况。
据悉,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检查工作组。本次检查包括六个方面、14个大项,包括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工作将持续到2016年1月中旬。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以来学校相关工作,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以及财务、科研、基建维修工程、校办产业、采购与招投标、招生办学、国有资产、后勤保障和附属医院管理工作等。其中,要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上级机关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及隐患;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是否规范。
冯友梅强调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检查工作的意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二是要强化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负责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重点,落实责任;三是要以查促建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编辑:杨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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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