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7.05.2015  19:40

本网讯(通讯员柯黎)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与双学位授予管理工作,学校近日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15人组成,副校长周叶中任主席,研究生院院长陈传夫和本科生院院长张绍东任副主席。

在以往学士学位授予中,审核时间、审核主体资质、审核标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归口管理等工作的一些环节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为此,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并经武汉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通过,成立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行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部分职能,主要职责有:指导制定与修订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审议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审议通过我校自主设置本科新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通过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检查、评估、监督学院(系)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受理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的争议和其他事项,并做出裁决等。

相关负责人介绍,分委员会成立后,能够及时研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适应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管理中的变化,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对进一步规范各类双学位和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管理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