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
10月10日下午,湖北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商学大楼三楼报告厅召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校领导刘建凡、熊健民、顾豪爽、邓长青、程红兵、王世敏、杨鲜兰、蒋涛、侯勇、鄢明明、刘星海等315名正式代表出席大会。
下午3时许,大会在庄严的国歌中开幕。
副校长蒋涛作了关于《湖北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湖北大学章程(草案)》制定的相关背景、制定章程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过程。学校办公室主任柯志坚作关于《湖北大学章程(审议稿)》的修改说明。会前,通过逐个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讨论,以及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等方式,听取了所在单位(部门)代表和其他师生的意见。共收到各代表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243条,经过认真梳理和归并,整理成了140条意见和建议,直接或部分吸纳采用的有122条,约占全部意见建议的90%。主席团会议认真审议了《湖北大学章程(审议稿)》,进一步完善了章程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大学章程(审议稿)》的决议。大会经过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湖北大学章程(审议稿)》的决议。
校党委书记刘建凡在讲话中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代表认真履职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就贯彻落实本次教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章程的后续工作强调指出:
一是要正确理解章程制定的重要意义,增强科学发展的信心。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总规矩,是学校建设与发展重要的制度保障。制定章程有利于落实学校法人主体地位,明确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二是要认真抓好章程的实施工作,提高科学发展的成效。要深入学习宣传。要及早谋划章程的宣传、解读和宣讲工作,努力在全校范围内积极营造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良好氛围;全校上下要系统安排章程的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要重点突出执行章程与落实本单位工作的结合点及工作措施;要继续修改完善。各位代表和全校师生可以及时反映新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不断地汲取全校师生智慧,使学校章程在出台之初就臻于完善;要健全配套制度。以章程为准则,全面清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对不符合章程、在章程中没有依据的,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对保留的文件要进行系统整合,逐步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为学校改革发展事业提供制度保障;要增强执行能力。学校准备成立专门的章程执行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具体统筹有关章程执行工作,切实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
刘建凡最后强调,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制定的章程专门赋予了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的权力。希望教代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发挥积极作用;各位代表要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学校也将继续支持教代会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各位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