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本科生实习的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践教学的意见》(校教字〔2014〕37号),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校内本科生岗位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范围
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3-4年级实习时间3周及以上的实习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岗位实习等);
英语专业实习教学环节。
2、岗位来源与要求
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学生的实习岗位来源为学院和科研基地的实际科研项目,由项目组提出岗位任务与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的实习岗位为英语课程助教,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外国语学院提出任务与要求。
3、工作流程
2015年6月25日-29日征集实习岗位:学院和科研基地的项目组老师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提出实习岗位的数量、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填写附表1--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习岗位信息表后交卓越工程师试点班所在学院;
2015年6月30日-7月3日组织审核:卓越工程师试点班所在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的实习要求对征集实习岗位的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审核。
2015年7月4日-7月8日公布岗位,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
2015年7月10日前各学院将在校内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实习内容等信息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016年元月试点总结、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4、其它事项
选择在校内岗位实习可以顶替原专业实习、岗位实习等教学计划;
未选择在校内进行岗位实习的学生,各学院仍按原教学计划组织到校外企业实习。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