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学好法律知识 争当合格法制干部
“书香机关 践行梦想”演讲比赛稿之一:
努力学好法律知识 争当合格法制干部
监督备案处 朱运伟
众所周知,读书学习既重要又必要。诸葛亮在《诫子书》中遗训“非学无以广才、非静无以成学”,富兰克林诙谐地告诫“空袋难以直立”,赵普感叹“半部论语定天下、半部论语致太平”,高尔基告诉世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许正因为读书学习对个人荣辱、事业兴衰、国家兴亡至关重要,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习总书记还在《之江新语》中号召我们“做到‘博学而笃志’”,鸿忠书记提出省直机关干部要“争做文化人”。
作为2012年安置到省政府法制办的一名军转干部,我认为必须将法律知识作为第一课、基础课、专业课和必修课,尽量多读书、尽快学好法。
第一,这是形势所迫。十八大报告提出“两个百年目标”,并明确2020年基本建成小康社会时法治建设要达到四条标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这样的大形势,迫切要求我这样一个没有专业基础的军转干部学好法律知识,尽快实现由军队干部向地方干部、由一般干部向省直机关干部、由非法律专业干部向法律专业干部“三个转变”。
第二,这是群众所盼。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据统计,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影响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恶痛疾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严、执法违法。法制干部责无旁贷要学好法律知识,念好民生“八字经”,增进民生福祉,回应群众关切。
第三,这是职责所系。我所在的处室名为监督备案处,顾名思义是基于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二分而名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八条列举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6项内容: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督查、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这些也正是我的法定工作职责!为了尽职履责,必须学好相关法律知识。
第四,这是生活所需。法理学认为,法律对个人生活具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五种规范作用,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则全面涉及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三个领域和阶级统治职能、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两个方向。十八大报告也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干部在生活中更应该自觉做到“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守法定行止”。
当然,要学好法律知识并不容易,我认为至少应该注意四个方面。
第一,要聚焦学习内容。要专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也就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第二,要明确学习目的。《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具有“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八项义务。《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具有“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九项义务。党纪国法都要求我们好学尚能,并明确了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干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要投入学习时间。儒家经典《旬子.劝学》开篇强调“学不可以已”,并论证了“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道理;现代成功学著名的“两万小时理论”告诉我们,“至少经过两万小时锻炼,普通人才可能在某一领域中从平凡变得卓越”;爱迪生以其言行证明“天才只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许多教育培训机构研究表明,法学专业本科生至少还需要学习900个小时才能通过司法考试。这些都告诫我们,读书学法不能一蹴而就,并非一日之功,最怕一暴十寒,必须一以贯之,也就是要投入时间经常学、长期学。
第四,要创新学习方法。在阅读办领导推荐书目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办证借书学、上网在线学、下载资料学、购买MP3听讲座学、参加考试检验学以及向周围领导和同事请教学、在监督办案和调查研究中实践学等方法学习掌握法律知识。
作为省政府法制办监督备案处的一员,仅仅学好法学理论知识还远远不够,至少还应该做好四个方面。
第一,要学法以立信。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坚定依法治国信念,热爱政府法制工作,献身政府法制事业。要诚实守信,做到表里如一、前后一致、人前人后一个样。
第二,要学法以修德。要牢记“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胜其位,其殃必大”的古训,响应习总书记关于“法德并举”的号召,做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法制干部。
第三,要学法以提能。一方面,要提高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备案审查的业务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办文、办会、办事和组织协调的日常工作能力。
第四,要学法以致用。要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动“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运行有规、监督有效”,为实现“中国梦”及其“湖北篇”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贡献。具体讲,就是为机关分忧、为基层服务,对外树形象、对内搞协调,为建成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齐干事的法制机关贡献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