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武大师生在行动
新闻网讯(通讯员樊杰)11月19日,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初步贯彻落实的举措。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学院全体党委委员、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集体学习研讨。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师生代表集体观看了17日《新闻联播》栏目对会议召开情况的报道。
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学习会并指出,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全国法治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一方重镇,有责任、有义务在阐释、研究、法理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做出应有的贡献。下一步,学院将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释、研究、宣传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努力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接班人。
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认为,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贵在“全面”,“全面”不仅表明法治思想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更重要的是“依全面之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准确回答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包含国内法治也包括国际法的问题,国际法研究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秦前红教授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召开,从法治意义上来讲象征着一个伟大时刻的开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创新,系统总结了我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标志着我党法治思想的成熟。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副院长何荣功表示,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学教育和研究质量,既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好的践行,也是大学教育和学术研究的使命。未来将继续立足于我院人才培养的传统和特色,以更开阔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副院长祝捷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他认为“十一个坚持”奠定了习近平法治新思想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了行动指南和任务清单。“十一个坚持”涵盖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方面,涉及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要在“全面”,务在“依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集大成者。
副院长黄志雄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发言表示,涉外法治工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着重要地位,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二是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全流程机制,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对接;三是有针对性培养国际司法机构和国际组织关键岗位所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
副院长武亦文认为,将信念教育贯彻在学院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实践培养环节,有助于为国家和社会产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树立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建设,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学生代表2020级法理学博士张晓肖表示,作为法学博士生,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过程中,应当提高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积极研究法学理论问题、关注法治实践、为法治建设建言,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吉克克主发言,作为一名学生党支部书记,下一步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向班级同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院长冯果结合参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现场聆听总书记讲话的切身感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工作、推进学科建设的动力。
沈壮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是我党法治理论建设的里程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和发展的里程碑。要充分认识提出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在今后的法学学习研究中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实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和提出,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作为推动武汉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新起点。要从深入研究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如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科、进教材、进课堂,如何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如何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武汉大学新的贡献四个方面下功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宣传、学习、教育为契机,引领法学学科在新的历史起点取得新发展,把武大师生的贡献写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进程中。
(编辑:付晓歌、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