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5月2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湖北,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对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提出重要要求、寄予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湖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湖北期间发表的两个重要讲话和调研视察途中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和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处理好“五大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湖北在新时代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对做好湖北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湖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把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法院系统落地生根。一是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全省法院和全体干警,引导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以“四个切实”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和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谱写湖北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着力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刻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五个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惩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妥善处理流域内海事海商案件,保障长江中游黄金水道建设,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三是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作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坚持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坚决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和金融风险,积极营造精准脱贫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贡献司法力量。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依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运用企业破产重组等司法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四是着力保障民生权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五是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强化改革工作举措,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六是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政治轮训工作,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大力推进法院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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