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本网讯(通讯员 高先虎 摄影 田桦南)10月31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学武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传达了中央、高检院、省委、省院、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要求。
会议认为,刚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能力,具有突出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迅速采取集中研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发动干警深入自学等形式,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通过学习,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的核心要义,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深刻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深刻把握领导干部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切实把全会精神研深、研透,学实、学细,从而更好地武装思想、指导实践。二是认真践行《准则》和《条例》。《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是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必须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用《准则》和《条例》统一思想,引领行动。三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体现在推进工作上。使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平稳健康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年初预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检察院院领导、县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