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8年第3次集中学习
3月9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8年第3次集中学习,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学习会。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潘艳明和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厅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学习会前,厅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召开厅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人员范围、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和重点交流发言人员,为搞好专题学习进行了组织思想准备。
学习会上,重点围绕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司法部党组《关于坚决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学习。厅党委委员、省普法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江波,厅法宣处副处长涂洪春、厅法制处处长孙友元、厅组宣处处长官全安等同志围绕学习内容在会上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认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宪法法律实施。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宪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宪法的需要,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获得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建立法律服务公共体系,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全厅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个坚持”基本经验和“八条要求”具体部署,扎实开展神农架林区定点精准扶贫工作,深化贫困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实现贫困村法律服务顾问全履盖,为神农架林区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贫困村整体脱贫出列,让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小康富裕的安定美好生活。 (陈新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