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推进有力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网监处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截至3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开展网上日常检查20500个(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16%;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87件,案值113.23万元,罚没金额219.0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6%、602%和864%。
一是明确思路,健全网监机构。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工商网监〔2015〕136号),从促进网络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融合、整顿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作用、统筹推动一体化监管、加强网监业务督办指导等方面提出了16项措施,全面构建“以网管网”“依法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新格局。省局争取省编办支持,在市、县两级工商部门单设网监机构,明确了基层网监职责分工。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有16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工商局单设了网监机构,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实现网监机构单设至县级工商局。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清单。结合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制定了《2016年度全省工商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鄂工商网监函〔2016〕1号),从服务网络市场主体发展、网监系统功能完善及应用、网监执法及行政指导、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量化明确,责任到人。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网监机构按照省局网监工作目标考核要求,深入推进网络经营主体清查、亮照亮标、网上日常检查、网络交易服务行为监管及基层网监示范点等工作,确保网监主线业务在基层落实到位。
三是明确重点,创新网监模式。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为抓手,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为切入点,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部署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监管。制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监管的通知》(鄂工商网监〔2016〕38号),突出商务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旅游服务、专业服务四个门类的监管重点,强化对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履行对申请进入平台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准入把关责任、公开网络服务交易信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和保护网络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日常检查。认真履行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职责,制定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和年度抽检计划,部署开展一季度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是明确目标,开展基层示范。把开展基层网监工作示范点作为促进基层网监履职到位的“助推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工商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工作方案》(鄂工商网监〔2016〕39号),明确示范内容、方法步骤和基层网监工作目标。力争示范点辖区网络交易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审核发放同比增长20%,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率不低于60%,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不少于3件;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网监系统应用率达100%,网上日常检查覆盖率达100%,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办结率达100%。目前,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工作已进入动员部署阶段,各地正在细化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制度规范,抓紧推进实施。4月7日,《中国工商报》头版以“探索工商所网络交易监管新模式,湖北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工作”为题,大篇幅推介我省工商系统网监工作示范点经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