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交通事故情况出炉 事故起数下降24%
近日,省公安交管局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就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做出研判。
一季度,全省共上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34起,死亡255人,受伤897人,直接财产损失8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63起,下降23.97%;死亡人数减少90人,下降26.9%;受伤人数减少320人,下降26.29%;直接财产损失减少497万元,减少34.5%。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全省共接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6905起,同比增加1562起、上升6.16%。
一季度全省交通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车辆间碰撞事故占多数。一季度,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事故486起,造成25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8.2%和49.61%。超速行驶、违法会车、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这5类违法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223起,造成10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6.71%和39.84%;日间死亡事故高于夜间;无隔离的路段事故多发。
据统计分析,一季度事故主要上升点是:中型客车和低速货车车辆交通事故上升;酒后驾驶、违法会车、违法抢行和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5年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上升。事故主要下降点是:公路交通事故下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下降;摩托车事故下降;货运和私家车辆交通事故下降。
一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交通事故5起,死亡1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4.55%;死亡人数下降63.04%。
通报对二季度交通安全预防工作做出研判。影响二季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主要因素:随着气温回升,春游、踏青等旅游出行量增多,加上“清明” 、“五一节”形成的出行高峰,给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在农村,农民出行活动增多,两轮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将呈高发态势。同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仍是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的主要违法行为。
通报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需要切实分析掌握本辖区交通事故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和营运车辆源头管理,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宋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