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

29.12.2016  02:04




12月26日,孝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4年5月7日至5月15日,被告人高某某以“北京中元盛发贸易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冒充该公司工作人员,自称“王莹”或“孙小凡”逐个电话联系加盟加工珍珠的业务,以加盟保证金、货物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先后12次骗取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居民梁逗汇款59600元。

孝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今年以来,孝昌县法院顺应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这样既缓解了目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又对本院的司法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具有多项效应。肖中兴表示,我们既是行政管理者,又是法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有助于去行政化倾向,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据悉,肖中兴全年共审理案件1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7件。该院7名入额院领导今年共审理各类案件128件。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