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一失信被执行人被取消候选代表资格

13.12.2017  16:26

12月11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在全力协助该县组织部和统战部对孝昌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选资格进行预审时,在审核过程中,法院发现有一名县人大代表推荐提名人因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法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了此人的候选资格。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在第3类第7条的对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限制中,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今年以来,孝昌法院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共发布11期微信失信人名单共110人,有力地促进了人民群众增强自身诚信意识,培育诚信自觉,为建设诚信法治孝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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