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孝感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7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为官不为、违反工作纪律等被处分。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2014年2月25日晚,孝南区残联未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集中学习;2月27日上午11时,区残联一楼大厅责任人孙某没有请示分管领导提前下班,导致大厅无人值守;3月4日下午3时,工作人员尹某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孝南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程德安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4月,孝南区纪委给予程德安党内警告处分。 2、为官不为 2014年4月15日孝昌县召开控违拆违工作会议后,孝昌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中队长杨华、陡山乡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吴胜强执行上级决策不力、巡查不及时、执法不到位,导致四个月内陡山乡连续发生6起违建情况。2014年9月,孝昌县规划局给予杨华行政警告处分,孝昌县纪委给予吴胜强党内警告处分。 3、违反工作纪律 2014年6月11日上午,孝感市发改委综合交通科科长尚世军上班时间看电影、能源科科长栾东海炒股、环资科科长吴汉新看影视新闻、主任科员袁友清上网下棋被市“四难”专项整治工作暗访人员发现。2014年9月,孝感市发改委给予尚世军、栾东海、吴汉新、袁友清行政警告处分。 4、午餐饮酒 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点,云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陈富清(副科级)在城区“泽南酒家”进餐时饮酒,被暗访人员发现。2014年1月22日,云梦县监察局给予陈富清行政记过处分。 5、带彩娱乐 2014年10月29日下午4点30分,汉川市河道堤防管理总段民乐管理段段长吴良池、支部委员余奇民、股长金四平、职工李志刚上班时间到附近一牌场带彩娱乐,经群众举报被现场查获。2014年11月,汉川市水利局给予吴良池、余奇民、金四平、李志刚行政警告处分。 6、大操大办喜宴 2014年11月29日、30日,云梦县政协办公室宣传信息科科长王玮先后在云梦县城区水聚缘餐厅、贝贝农庄,宴请亲戚及同学、同事共10余桌,为其小孩出生办理喜庆宴。2014年12月,云梦县纪委给予王玮党内警告处分。 7、公车私用 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大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熊晋驾驶鄂K3557警车前往安徽省阜南县调节亲戚家庭纠纷。2014年12月,大悟县纪委给予熊晋党内警告处分。 8、公款送礼 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孝南区外事侨务旅游局用公款送礼126830元。2014年10月,孝南区纪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公款娱乐消费 2012年6月14日,安陆市烟店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健林以计生办名义安排3个朋友到彭桥村钓鱼,产生费用安排辖区彭桥村付款并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8月,安陆市烟店镇纪委给予王健林党内警告处分。 10、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至2014年,应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分三次违规向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发放节假日补助共计30800元。2014年12月,应城市纪委给予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吴桂元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