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检察大讲堂”检察长授课受欢迎

07.08.2014  13:03
   

  

  图为“孝感检察大讲堂”授课现场

   

  图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先清正在授课

   

  图为全院干警聆听检察长授课

  本网讯(通讯员 闻睿 张艳芳)“职务犯罪侦查前期对抗性强,干扰多、阻力大。犯罪嫌疑人多系掌握一定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往往具有一定层次的社会关系,犯罪行为涉及共同利益链条,侦查取证经常面对不配合、躲避作证等困难情形…”这是孝感市检察院正在举办的“孝感检察大讲堂”上的一幕,而正在为大家讲课的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先清。

  8月1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韩先清检察长走上“孝感检察大讲堂”,以《职务犯罪证据的有关问题探讨》为题,运用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和自己二十多年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实践经验,从职务犯罪证据的特性、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查判断、审查逮捕阶段如何审查判断职务犯罪证据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阐述。

  韩先清检察长在讲授中,首先从职务犯罪证据的特性讲起,他认为,职务犯罪证据具有职责性、复杂性、交叉性和隐蔽性,侦查难度大、对抗性强、干扰多、阻力大。谈到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存在的主要问题,他指出,一是证据违法导致证据不可用。证据违法的表现形式有4种,即形式违法、程序违法、手段违法、内容违法。二是证据体系理念缺失。主要表现为证据相互矛盾、证据不充分、证据的证明对象不明确、忽视间接证据、对“一对一”形态证据缺乏有效引导。三是再生证据利用不充分。主要表现为没有树立注重收集再生证据的侦查意识;不能 正确把握再生证据的特性,面临再生证据不知如何充分加以运用等等,导致证据资源浪费。四是不能应对证据的动态变化。庭审中常常出现证据的动态变化。由于没有全面收集调取证据,不能有效应对这种动态变化,使侦查所获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据效率下降乃至丧失。五是笔录制作不规范。笔录制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未准确及时填写询问时间;地点填写错误;讯问和制作主体不合法;告知事项过于简单;讯问和记录重点不突出;笔录中“”与“”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尾部制作不够规范;电子笔录不规范等。

  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如何审查判断职务犯罪证据,韩先清检察长强调,一要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正确执法理念。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要强化程序意识,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二要强化证据意识,提高证据分析能力。要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客观全面地审查判断证据,还要注意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范性。三要区分案件类型,突出证据审查重点。四要适应法律修改,客观全面审查证据。一是注重证据类型的变化;二是注重非法证据的排除;三是注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四是注重同步录音录像。

  最后,韩先清检察长用两句名言结束了他的讲课,告诫检察干警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一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另一句是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课后,该院检察干警纷纷表示,韩先清检察长的讲课既有理论深度,又紧密结合职务犯罪侦查业务实际,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益。

  据悉,“孝感检察大讲堂”是该院拓宽教育培训的重要渠道之一,大讲堂既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为干警讲课,又安排检察长、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上台讲课。这次韩先清检察长讲课后,副检察长、各处室负责人、优秀干警将纷纷走上大讲堂分享自己的学习、工作上的思考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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