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局加强食品药品“红黑名单”管理

20.04.2016  16:00

  孝感市局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管理举措。建立统一的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管理平台,制定全市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红黑名单”每半年公布一次,并将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记入监管信用档案,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二是明确“黑名单”情形。包括: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毁灭有关证据,造成严重后果,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因违法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员;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是明确“红名单”情形。包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企业目标管理,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明确责任分工体系,对诚信企业评选积极性高;食品药品安全控制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完备,并得到很好地执行;企业具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并且具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生产、储存、检验等记录真实完整齐全,售后服务体系运转良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市场覆盖面和品牌影响力;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获得食品药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荣誉(在有效期内)和获得食品药品安全控制、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表扬的。

  (信息来源: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