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委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年1月5日,孝感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孝感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纲领,立足孝感法治建设情况,致力解决法治建设问题。
《实施意见》共7个章节33个项目,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提出总体要求,阐述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别从“强化宪法法律实施,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方面提出了新常态下关于法治孝感建设的一系列新举措。《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法治孝感建设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开创孝感第三次创业新征程、建成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孝感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的高度执行力,充分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深切期盼。《实施意见》与2014年颁布的《中共孝感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形成双轮驱动,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实现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孝感建设,开辟出依法治市的新篇章。(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