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一化工企业存安全隐患:液氨储罐旁遍地烟头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周呈思
9月3日上午,暗访组来到位于丹江口市的湖北东圣丹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圣丹江化工)。该化工厂设计年产6万吨液氨,现有员工300人,目前是十堰市最大的化工企业。
绝对禁止烟火的液氨储罐旁,遍地烟头
走进东圣丹江化工的厂区,路面是黑乎乎的粉尘,一阵风刮过来,细细的粉尘直扑衣裤;各个车间里,木头、泡沫板、满是油污的布料等杂物丢弃一地。
进入液氨储罐区,记者发现,液氨储罐附近有二三十个烟头,不少烟头离储罐不到1米;烟头旁,是泡沫板、纸张等易燃物。
记者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胡某,竟然得到“没事儿”的答复。
记者: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烟头?
公司负责人:这……不是我们厂区的工人丢的。
记者:是谁丢的?
公司负责人:外面的维修队,是他们丢的。
记者:储氨区不是绝对禁止烟火的吗?
公司负责人:目前是检修状态,没事儿。
记者:检修就能吸烟吗?
公司负责人:这个……规定是不能吸。
同行的化工专家王尔友介绍,氨是有毒及可燃物质,当在空气中密度达到15%—28%时,遇明火就会引起剧烈爆炸。因此,任何化工厂里,储氨区是绝对禁止吸烟的场所。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液氨泄漏引发爆炸及火灾,造成121人死亡,损失惨重。
在东圣丹江化工的储氨棚内,我们连一块禁止烟火的安全警示牌也没有看见。唯一的一块安全告知牌在储罐区门口,大部分还被垂下的藤蔓植物遮挡了。
按要求,液氨储罐区需配置8具灭火器,但现场只有4具,还有4具被厂方锁在了值班室内。暗访组要求查看时,工厂的安防部长找不到值班室的钥匙,最后只得用砖头砸开门闩。经检查,其中1具的压力表的指针显示该灭火器已经失效。
危险的气瓶,“大胆”的作业
乙炔和氧气都是危险爆炸物,其中乙炔危险系数比氢气还高。
按规定,乙炔瓶距离氧气瓶应在5米以上。但在该厂脱硫区域厂房外的一辆双轮小车上,一个氧气瓶和一个乙炔瓶紧挨着摆放在一起。一旁,另有一个氧气瓶和一个乙炔瓶正在使用中,彼此相隔仅2米左右。
见我们过来,现场负责人连忙招呼工人把小车上的乙炔瓶搬走。
按照规定,乙炔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热源,距离应在10米以上。而现场,工人们正在进行电焊操作,火星四溅,作业地点距离乙炔瓶不足4米;地上,电缆外皮开脱,接头裸露在外。目睹这样的操作现场,专家们胆战心惊。
“有明火,有电线裸露,这样的作业环境极其危险。要知道,乙炔的点火能量在各级危险物品中是非常小的,如果现场发生泄漏,一根钢针掉到地上都有可能引发爆炸。”王尔友告诉记者。
而就在这样高危险系数的施工现场,暗访组同样发现了烟头。
防火制度抄自某学校,部分条款一字未改
暗访组发现,公司制定的消防设施及器材维护制度,并未执行到位,自检、巡检情况未见痕迹,条文形同虚设。比如,在造气工段处,有一套消防栓不能正常出水;合成车间厂房外,一处消防箱破损、枪头丢失。
进入厂区会议室,查看工厂的消防制度时,记者发现其一些制度条款竟抄自某学校,一字未改。
如,《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中写道:“学院实行由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部门……”
再如,《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中出现这样的语句:“学生宿舍、教职工单身宿舍、招待所等住房……”“凡学院重大庆典活动和演出活动……”等等。“这样的制度,完全流于形式!”省安监局安监人员说,天津危化品爆炸事故声犹在耳,而该工厂作为十堰市最大的化工企业,是各部门检查督查的重点单位,在生产作业、制度制订等多个安全管理环节缺位,说明厂方严重缺乏安全责任意识,一些部门检查监督盯得不紧,执纪执规过于宽松。
记者手记
进厂和离厂的时候,负责人都热情地给我们递烟,被大家拒绝。随行的专家提醒,一家管理严谨的化工厂,是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热情的。
任何生产环节都有风险,而人,才是各种风险中最值得警惕的。
在我们暗访的这家化工厂,即使不是专业人士,也能随处发现各种违规行为:随意吸烟、危险作业、消防设施和安全告知不完善……
根据“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事故猛于虎,防患于未然远胜于亡羊补牢。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