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嫖娼被抓当天微博仍曝“公车私用”
3月26日下午,区少坤在被抓前还在微博上发布了最新举报信息。
事发当天下午曾发微博称在湖南发现广东公车涉嫌私用
3月28日,网传因监督公车私用“走红”的“广州区伯”区少坤3月26日在长沙嫖娼被警方抓获,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天。3月29日凌晨,长沙警方证实确有此事。
“监督达人”嫖娼被群众举报
3月29日00:53,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 发布长微博称:3月26日晚23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区少坤是广州人,今年62岁,他的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已加V认证,介绍栏里写着“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其粉丝量已超过10万。
被抓当天微博仍曝“公车私用”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6日23时许,区少坤在长沙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内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该决定书称:“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区少坤、赖某某的陈述及辩解、证人证言、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区少坤行政拘留五日。”这份决定书的落款时间是2015年3月28日,下方盖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的印章。
此外,记者查询发现,3月26日,也就是“广州区伯”被抓的当天,他还发布微博称,自己在湖南发现两辆广东的公车涉嫌公车私用。其微博显示:“今天早上10点半,毛泽东故居‘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内,区伯监督到@广州公安(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粤OA2041公务车公车私用。昨天在衡山也监督到一辆其他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都已向@廉洁广州(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举报了,等待调查处理回复。”
晨报综合消息
■“区伯”监督之路
作为“公车私用监督达人”,有人为“区伯”叫好,说他是社会上不可多得的“啄木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他是“搏出位”。
2011年4月7日
“区伯”在海珠区南园大街菜市场买菜时发现一名警察“公车私用”接送孩子,于是感叹“公车私用何时了”,随后被对方辱骂,“区伯”向市纪委打电话举报。当时,公安局信访办表示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011年11月11日
“区伯”在珠江新城发现公车私用,随即拍照,并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拉开车门,对方随即与他发生推搡,男子驾车逃离,他右腿受伤。之后“区伯”报警。
2013年2月20日
“区伯”发微博称,17日晚在广州半岛游艇会酒店外拍摄到一起疑似公车私用行为,20日晚,广州海关缉私局警员送来知名洋酒和5000元现金,希望停止曝光。“区伯”随即打纪委人员电话并报警。广州海关缉私局称,对此事表示非常震惊,第一时间派出调查组,后广州海关缉私局发表声明称,暂停涉事警员执行职务,责成其配合接受调查。
区少坤近几年因举报公车私用、监督政府部门失职等行为而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多次在大街上拍照,检举公车私用,区少坤很快便为广州人所熟知,还被称为“区伯”。(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