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宴被免职”,果真有纪律无人情乎?

03.12.2015  13:13

    唐 华

    日前,一则《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为女违规操办婚宴被免》的消息引爆互联网,有人拍手叫好:从严治党再出重拳,表明教育系统对不正之风零容忍的态度;也有人忧心忡忡:为孩子办个婚礼也会被查,给柔软的人情罩上纪律的“铜墙铁壁”,稍有不慎就会碰得头破血流,执纪如此之严是不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正常的人情交往。古语说得好,“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正常的人情交往建立在纯粹的友谊之上,不含任何功利之心;而不正常的交往建立在利益勾连基础之上,利益关系一断,所谓的“友谊”荡然无存。而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就是倒在了这种不正常的人情交往上面。

    通报中写的明白,“王次炤为其女儿举办婚礼,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说白了,王次炤利用院长的身份为自己谋了个人利益。试想,如果王次炤不是合作院校的校长,对方还会给他提供“优惠价”吗?既然是有来有往,那这次“占了便宜”的王次炤又该用什么去回报对方呢?

    其实,不少领导干部就是在这样的“人情交往”中走上不归路。或许,一开始他们真的是抱着纯洁的友谊去结交朋友的。但当他们禁不住诱惑,拿了朋友不该拿的“好处”,友情就异化为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作为交换,他们动用手中的权力,给朋友提供各种“方便”。公共利益在这样的“交往”中成了“感情”的筹码,予取予夺;秩序、纪律、法度遭到肆意践踏。

    这么看,王次炤的落马其实一点都不冤枉,甚至还应该反过来感谢纪委的严苛、“不近人情”。因为“小事”被免职,总比摊上“大事”锒铛入狱好多了。

    但党员干部也是人,也食人间烟火,总不能为了不出事就放弃社会交往吧?那人情和纪律该怎么平衡?怎么把握其中的分寸?

    首先,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群众,要以更加严格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守则来要求、约束自己。不久前,有个村主任为了给儿子办婚礼,不惜以辞职为代价,可结果仍然受到组织调查。原因就在于他舍了官帽,还有党纪等着他。作为党员本该带头抵制的民间陋习,他却为之“奋不顾身”。

    其次,要把人情交际和工作严格划开界限。有时候,朋友恰好也是自己的同事、合作伙伴、服务对象等等,也就是说朋友具有了双重身份。这种情况下,正常的人情交往是很难实现的,相信没几个人能做到“只谈工作,不谈感情”,“就事论事、在商言商”。最好的办法就是采取回避原则,和朋友利益相关的事情一概不碰,这听起来残酷了点儿,但却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好的保护。

    最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人情不要碰。这个“明显超出”怎么理解?前两天中纪委在官网上已经说了: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除此之外,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算违纪。

    党纪严于国法,纪律是刚性约束,这是因为讲纪律、守规矩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在法律红线之前加上一道纪律的“防火墙”,这何尝不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更何况,纪律仍然给柔软的人情留出了足够的空间,体现了对人性和社会风俗的足够尊重。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