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政法委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

01.09.2016  23:09

        近日,湖北省委政法委向全省政法系统和省直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通知》,经省委领导同意,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成立了由湖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为组长、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为副组长,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工商局、税务局、银监会、证监局、保监局等30个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运用联动机制,形成打击“老赖”合力。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组织领导;相关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支持配合;各级法院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预期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优先考虑、优先研究、优先解决。各地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成立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活动。相关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5号)、《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和《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鄂政法【2009】38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支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和拍卖变卖工作,支持对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违法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起诉等,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深入开展。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