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

23.08.2017  21:38

8月1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召开常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就该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决定,一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体系;二是明确乡镇统战委员负责、专人承担民族宗教工作,明确村(社区)治保主任为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明确把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和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法规理论纳入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必学范畴,明确县委党校把民族宗教理论列入干部培训教学内容,明确把民族宗教法规列入“七﹒五”普法计划,明确把民族宗教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全县公民诚信守法档案;四是增加编制2人,设立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五是预算安排民族宗教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