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长江经济带环保:全局统筹 融合协作

12.03.2016  09:23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新社记者 安源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郭晓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举行记者会,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透露,环保部门正在抓紧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中做好保护的顶层设计,引发代表委员的热议。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必须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李长安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流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应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的理念下,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从过去的局部问题提升为流域共同体全局问题的高度。

  他建议,对长江水系实施整体生态保护,编制纲领性规划,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修复规划、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全国人大代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认为,在长江经济带建设过程中,需要全面把握、统筹谋划,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她建议,将长江流域的治理、开发、保护各项事业推上法治化轨道,通过制定长江法,全面规范和调整长江流域管理中的各种水事行为和关系,系统地解决流域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胡树华调查发现,受地域临近、要素相似、行政分割等因素的影响,长江中游各地产业发展呈现出结构趋同、产业竞争同质、产业基础重复、产品市场重叠等突出问题和现象。以产业结构为例,湘、鄂、赣大部分城市,基本都以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等为主要产业,产业相似度超过了90%。

  他建议,加强流域内各地区产业融合与协作,优化沿江产业结构,避免产业规划上的重叠和冲突,形成长江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的格局,促进江湖和谐、生态文明,推动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