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十三五”专项规划

16.11.2016  10:04

新闻网讯(记者付晓歌   通讯员任怡)11月7日,校学术委员会举行2016年第三次全体会议,集中审议学校“十三五”7项专项规划。校党委书记韩进出席会议,12位学术委员会委员与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院士主持。

委员们先后听取了学科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技术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发展、国际化发展战略等7个专项规划的情况汇报,围绕规划的现状分析是否深入、发展目标是否合适、建设措施是否得力、与学校“十三五”规划是否衔接等内容,认真评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委员们认为,规划要长远布局、科学谋划,事关学校如何推动“双一流”建设,对未来5年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专项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在重点建设方面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专项规划要注重并强化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对发展目标与举措要细化、明确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引进与培养”并重;学科发展要加强交叉融合,产生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提升国际影响力;要向改革要动力,只有全面改革才能实现学校跨越发展。委员们还对科研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另悉,学校还召开“十三五”院(系)规划专家评审会。评审会分为六场,近50位学部分委员会委员先后到会参与了评审工作,相关校领导参会。

专家们根据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内容对全校35个学院(系)的“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分别就各学院(系)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各学院(系)要注重并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对“特长”方向要具体化、明确化,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强化改革措施。

这是我校章程颁布实施以来,学校专家学者首次集中讨论审议学院(系)规划,为学院(系)的发展“把脉问诊”,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落到实体院系,真正实现从“校办学”到“院办学”的转变。根据发展任务,学校将与各学院(系)签订“十三五”发展目标责任书。

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十三五”专项规划

(供图:发展规划办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