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一法一条令”贯彻执行情况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10月14日至22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康荣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和灿、王世校、王新理等领导深入各县(市)区检查督办“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消防支队支队长程亮、政委张应元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召开汇报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丹江口市、郧县、郧西、茅箭区开展检查工作。对各地高危单位、重点消防场所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各地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履职情况;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组织建设情况;消防专项规划、公安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22日上午,总结汇报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程亮支队长感谢市人大及各级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提出了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体系、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力度、修订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等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康荣指出,近年来,消防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尤其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针对各地存在的消防工作薄弱环节,沈康荣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各级部门大力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法律法内容,新闻单位要义务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落实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找原因、找差距,要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排出时间表尽快进行整改。三是要狠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和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切实落实好维护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任务。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从优待警工作,激发队伍工作热情,切实发挥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
沈康荣副主任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武汉会议”安保工作非常关键,责任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大局意识,将各项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常念紧箍咒、常敲安全钟,督促各级政府、行业部门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