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如何落到实处--用法规守护碧水蓝天
湖北日报讯 图为:大美武汉。(资料图片)
图为:湖北团代表畅谈加强法制建设,推进生态文明等。(彭小萍 摄)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环保话题再度成为全国两会“强音”。
如何治理?如何铁腕?且看湖北作为——《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相继出台……猛药去疴、重典治污,湖北走在前列。
连日来,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在新《环保法》实施元年的大背景下,要果敢亮剑,让碧水、蓝天、净土长留。
湖北,千湖之省、江河大省,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源头,还肩负着一库清水送北京之重任。
2014年,我省水环境监测网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59条主要河流的158个监测断面,16个湖泊、12座水库、8个城市内湖及6个纳污河渠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尤其是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良好的断面占86.7%。
“这是我省《湖泊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发挥威力的结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丁焰章为以上数据点赞。“不过,从全国层面来看,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有关水污染防治的立法上存在不足。”他建议,修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尤其要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重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使其不敢、不能、不想污染水资源。”
“长江是全国水资源供应的重要基地,一旦被污染,后果可想而知。这,便是‘绿色决定生死’的现实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说。她与刘雅鸣等代表共同呼吁,尽快制定《长江法》,以解决整个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问题。
禁烧护“气”,明确空气清洁权
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5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秸秆禁烧护“气”,荆州先行一步。
在全省率先推出秸秆禁烧举措的荆州市,去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荆州市市长李建明说:“环境保护不能靠‘等风来’!空气是流动的,大气污染治理也不能靠一城之力,要多地联动、协同推进。”
“可以在国家层面专门立法,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国人大代表、钟祥市石牌镇彭墩村党总支书记张德华认为。
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履新的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今年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无独有偶,吕忠梅等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建议系统规定结合大气环境保护实际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公民个人的清洁空气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保护清洁空气权的相关制度,明确请求权和相关实体性、程序性权利,为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创造条件,形成全国、全民保护空气质量的“一盘棋”。
立法治“土”,执法零容忍
去年环保部发布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受污染的土壤占19.4%,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大部分为中轻度污染。
受污染的不止是耕地。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黄巧云说:“城市土壤污染也很严重,已对城市地下水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他透露,目前国家正在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
黄巧云希望,《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后,政府部门能加强执法力度,对污染土壤的违法事件实行“零容忍”,“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工厂、企业、矿区、加油站等不达标排放,要严格管控,严格执法。此外,农业生产尽量减少不合格、重金属超标的化学品施用,并对已污染的土壤抓紧进行修复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湖北省委员会秘书长周建元建议,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地方政府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实施有机肥料补贴制度,治理畜禽粪便等造成的土壤污染。(王馨 翟兴波 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