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倾力做好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据悉,去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要求,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的监督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会议旨在总结全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试点工作。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参加会议,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政治站位,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法治文明实现的程度,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角度,增强做好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性。
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许发民提出四点意见:
把握节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较大幅度减少对未成年人不必要的审前羁押,加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风险评估;强化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推动分片区集中关押或 “轮换”关押,监督纠正违法立案、违法刑拘;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督促司法行政机关精准矫正。
以点带面,多维度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聚焦重点案件,强化对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聚焦重点人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救助,逐步建立“一站式”救助机制,完善救助衔接链条,完善司法救助措施,畅通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渠道;聚焦重点环节,强化“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的理念,建立信息反馈平台,畅通监督线索移送渠道,强化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
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成长圈”“校园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树立多赢共赢理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同民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对“留守儿童”的全面综合保护,重视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
创新思路,努力打造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特色品牌。突出未检工作规律特点,把握好“五个更加注重”;破解试点工作难题,正视矛盾问题,加强研究探索,提升“五种能力”;注重指导性案事例示范引领,进一步挖掘好典型案例、事例背后的法理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加强内外部衔接协作,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业务协作。
许发民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保持工作定力,心无旁骛抓好下一阶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保护救助,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
会上,武汉市检察院、襄阳市检察院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
省检察院第五、六、七、八部负责人,九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全省各级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全省各级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各级院电视电话会议室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