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 应突出“四个重点”
一要突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开展代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找准代表工作的着力点,积极组织和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委的决策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使代表工作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实现应有的作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突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代表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始终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着眼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从人大的特点和定位出发,重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保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通过做好代表工作,努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发挥代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突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来源于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是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开展代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如“三农”问题、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这些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代表通常都比较熟悉,能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通过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就能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好言,献好策;就能及时地帮助党委、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和纠纷,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要突出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代表工作。人大常委会能否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十分重要的。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代表工作,有利于增强代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制定好活动计划,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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