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项目过审

03.12.2014  13:17
评审会现场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3日电 (朱家梅)12月1日,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组织专家组对宜昌市夷陵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看现场,听汇报,专家组认为夷陵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近年来,夷陵区坚持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举全区之力、聚全区之能,全力抓好组织、机构和投入保障,突出“顶层设计”、“科技支撑”和“精品示范”,完善宣传发动、建设监管和监测管护机制,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突出治山、治水、治渠等关键领域,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规划引领、项目结合、社会参与、保障一流”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之路。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整合水利、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畜牧等涉农项目资金27262.56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2.73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76条,治理度达80%以上的小流域65条,坡耕地治理度高达94.5%。全区生态环境、城乡面貌、产业结构和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改善。

  通过考察夷陵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场,观看专题片,听取夷陵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的工作汇报,专家组认为,夷陵区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