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采取四种模式创新顾问工作方法
夷陵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以来,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推出四大工作模式,助推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一是“一对一”工作模式。村(社区)与法律顾问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形成一对一工作关系,村(社区)如有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可随时向法律顾问提出服务要求。全区大多数村(社区)采用此种模式。民安法律服务所通过建立法律顾问QQ群,将顾问村(社区)干部、网格员邀请进群,村(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QQ群享受免费法律咨询和预约办理法律顾问服务事项;为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到位,所统一制定了信息反馈单,用于记录法律顾问事项办理情况与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清单制”工作模式。少数法律服务机构受聘担任超过1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顾问单位多,工作任务重。为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确保法律顾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通过建立清单制工作模式——定时定点集中解决村(社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三斗坪镇法律服务所承担了本镇1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与镇政府协商,建立每月工作清单制度,即每月第一周为矛盾纠纷调处周,集中处理全镇上月未解决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第二周为法治宣传周,为有需要的村(社区)提供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服务;25日为综治工作例会日,以以会代训的方式与全镇治保调解主任交流维稳、调解经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顾问室”工作模式。少数偏远乡镇当地没有设置法律服务机构,其法律顾问由城区法律服务机构担任,为解决路程远,提供服务不方便难题,法律服务机构创造性在当地建立法律顾问室,由专人值班为村(社区)提供“零距离”法律顾问服务。龙发法律服务所在下堡坪乡建立夷陵区首家乡镇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室与下堡坪司法所合署办公,所指定专人工作日在顾问室值班,为乡政府及所属8个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遇重大疑难事项需加派人员时,实行预约式服务。
四是“团队化”工作模式。少数法律服务机构日常业务繁忙,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多且集中,即采用团队化工作模式,由法律服务机构成立法律顾问团队,根据村(社区)的不同需求,安排专人提供顾问服务。该模式优势在于灵活,根据顾问团成员是否有时间、专业特长是否对口等因素,决定由谁来提供具体事项的法律顾问服务,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龙禧律师事务所为邓村乡16个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2015年初,龙禧律师事务所组建以宋志武、张友清律师为主,郑家红、陈娟、郭利华等律师为辅的法律顾问专家团队,采用定期和预约两种方式组团进村开展工作。法律顾问专家团队制定详尽年度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对近期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根据顾问服务事项及律师专业特长,对顾问人员科学分组,指定小组负责人,确保顾问工作取得实效。(叶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