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用普法宣传铸就法治夷陵建设基石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夷陵区着力构建“六个一”体系,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投资近一千万元,建成了区、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网格“四级”法治宣传平台,法务工作者“五支队伍”共6403人,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在全区形成了浓郁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夷陵区许家冲村、仓屋榜村先后被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区地税局、检察院被评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小溪塔三中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乐天溪镇、黄花镇、区司法局等7个单位被评为“宜昌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一、绘制蓝图,制定一个普法依法治理总规划。在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夷陵区委、区政府讨论审查通过了《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将文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以及区直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力推进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建立一套普法依法治理考评机制。夷陵区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该区制定了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办制度、评议考核办法以及成员单位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等,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汇报、例会、考核等各项制度,全区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运行机制。
三、丰富载体,建成一批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为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向深层次多领域推进,夷陵区把抓好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突破口,着力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示范户,形成“城区有场馆、乡镇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层级式法治宣传阵地网络。2015年5月,该区在官庄村建成全市首条村级“法治文化一条街”;黄金公园、仓屋榜村法治文化广场被评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夷陵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看守所等7家单位命名为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扩大影响,开辟一个法治文化宣传舞台。歌舞小品、吹拉弹唱,让严肃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起来。夷陵区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选、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通过《马大妈普法》、《夜半审夫》等一批具有本地区、本行业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乡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企业。同时,夷陵区以各种法定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12·4”等形式多样的大型普法活动,确保全年法治宣传不断档、经常化。
五、结合实际,开展一批普法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别出心裁的法制文艺节目时有上演;在农村,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身边的法律顾问会耐心“望闻问切”,解“疑难杂症”;在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开展网络学法、任前考法;在企业,律师服务、专家顾问维护企业健康发展。这是夷陵区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几个缩影。“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夷陵区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及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单位、进农家、进社区、进课堂、进车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事务。5年来,全区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8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52万余人次。
六、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夷陵区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平台和媒介,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在夷陵电视台开设《法治夷陵》专栏,已连续播出了《代表旁听庭审 打造“阳光法庭”》、《百姓身边的“女包拯”》等73期法治节目。在《天气预报》栏目开辟法治公益宣传,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利用网站(夷陵普法网)、手机短信和微博微信宣传,编发30万条法治宣传短信。2014年7月在夷陵普法网上开通了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即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由辖区内4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值班,为群众及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夷陵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法治夷陵建设进程相呼应,具有本地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伍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