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四举措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今年以来, 宜昌市夷陵区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民族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出台政策,进一步优化民族工作环境。一是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示范基地建设。二是按照“优先考虑、捆绑实施、竭力支持”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三是设立少数民族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四是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 促进民族团结全面进步。一是通过建立“民族文化广场” 、“农家书屋” 和“营盘之歌”传唱、“巴山舞”、“摆手舞” 传承等活动,将营盘社区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暨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打造成全区的示范基地;二是进一步加大三峡高中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引导全区民族团结健康发展。
全面巩固冯家湾等9个社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我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接力赛,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健全了“我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登记、公开、通报、考核体系,并施行“半年一通报”和“年度考核奖励”等制度,以推进民族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基层干部已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78件。
开展社区民族宗教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水平。为切实提高社区民族宗教干部业务水平,3月25日,区民宗局组织冯家湾、营盘、平湖、东湖等九个社区民族宗教干部,集中学习了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和民族宗教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一线的工作同志从“秉承什么理念,把握什么原则,履行什么职责,做好哪些工作,注意哪些问题,运用哪些方法”等方面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