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三举措提升监所检察质效

16.08.2014  16:41

  本网讯(通讯员 赵兵 王静)今年以来,夷陵区院以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监所检察室为目标,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能,持续推进监所检察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监督基础。该院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所检察室工作。紧紧抓住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有利契机,以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着力推进检察室信息化建设,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驻所检察室办公用房、信息网络进行全面改建和扩建。一是合理规划,搭建监所信息化平台。根据该区看守所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出办公区、监控区、侦查指挥区、会议区,新增用房面积约90余平方米。二是加大投入,配齐硬件设施。在对驻所检察室办公用房、信息网络进行全面改建和扩建中,根据办公办案需要,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视频设备、空调等硬件设施。三是按时按质完成派驻检察“两网一线”建设工程。严格落实省市院要求,完成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实现了信息、监控联网,派驻检察干警可随时掌握监室动态,查阅监管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进行处置;实现了检察室信息网络与本院视频信访接待室、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监区内职务犯罪讯问室的互联互通,助推执法办案。

  构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刑罚执行严格规范。一是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谈话、公示、资格审查、抽查等形式对5名罪犯减刑工作进行了全面、全程监督,做到从实体上审查内容,形式上恪守程序,监督减刑工作的每一环节,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对法院即将判决的3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7名判决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同步监督检察,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5人次,从实体要件和审批程序上规范执法,堵塞漏洞。成功办理该院首例跨省监督案件,对1起怀孕、哺乳婴幼儿的法定条件消失后应对其收监执行余刑的案件进行了跟踪监督,确保执行到位,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无超期羁押。通过建立台帐对羁押期限全程监控,运用预警、催办机制,确保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无久押不决情况发生。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49人次,发出的建议均被办案部门采纳。三是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认真履职,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看守所风险岗位评估和预警机制等工作。

  坚持人性化管理,全力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一是开展健康巡诊。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邀请医疗单位对全体129名在押人员进行大巡诊,有效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组织法医鉴定人员和相关医疗人员对全区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突击专项检察。主动上门核实治病、住院病理资料6人次,由法医现场监督在指定医院体检2人次。二是开展关爱活动。认真组织在押人员在监区内举行广播体操比赛、读书比赛,激发在押人员积极向上的心态。在传统节假日组织留所服刑罪犯及家属团聚、视频会见,体现法律人文关怀,促使多名罪犯主动检举犯罪事实。三是加强心理疏导。联合区看守所在监管场所成立心理咨询室、发泄室,聘任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在押人员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充分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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