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两对农民夫妇在儿女遭意外脑死亡后捐其器官
04.08.2014 08:37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湖北日报讯 (记者蒋绶春、通讯员龚道兰)昨晨6时,在公安县毛家港镇军台村,24岁青年刘明龙的骨灰安放在该村公墓内。5天前,刘明龙因遭遇车祸而脑死亡,其父母捐献了孩子的心脏、肾脏(一对)、肝脏、肺及一对眼角膜共五大器官。
刘明龙是一名退伍军人,出事前在公安县城一家餐馆做厨师。7月28日,刘明龙坐同事的摩托车回家路上,遇一辆小轿车突然转弯,因避让不及发生车祸,刘明龙被送到医院不久即被医生宣布脑死亡。
在广州打工的其父刘运华闻讯急忙赶回公安。经过痛苦的抉择,刘运华决定捐献孩子各个完好的器官。“只有这样,孩子的生命才能在这个世界上延续。而获得器官的患者,生命又得以重生。”接受采访时,刘运华告诉记者,悲痛中的妻子杨生秀支持他的决定。
7月29日晚10时许,从刘明龙身上提取的五大器官被连夜送至武汉的医院,与相关患者对接成功。
刘运华、杨生秀夫妇的事迹在当地迅速传开。公安县相关负责人看望了这对坚强的夫妇,并送上慰问金。
记者了解到,同是在公安县毛家港镇,2012年曾发生一起类似感人故事。那是在毛家港镇魏家祠村,黄宏林、严玉芹夫妇还在上大学的女儿到深圳实习时,不幸煤气中毒而脑死亡,黄宏林、严玉芹夫妇毅然无偿捐献出女儿的遗体和器官。夫妇俩被人赞为“大爱夫妇”,后荣获“湖北省道德模范”称号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如今,“大爱夫妇”的精神,又在公安大地延续。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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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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