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村级文化广场建设被纳入“2016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14.02.2016 15:59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016年2月1日,天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纳入“2016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以满足群众要求,推进文化共享。
2015年,天门市政府开始实施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3个村先行试点,对每个试点村给予10-15万元资金扶持。下半年,对47个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3-5万元资金补贴,深受群众欢迎。这样有效地激发了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的积极性,很多村自发筹资建设文化广场。全市通过扶持、以奖代补、自筹资金共建196个村级文化广场。以村级文化广场为题材创作的莲花落《寻婆婆》将搬上2016年天门春晚的舞台。
为满足群众需求,2016年天门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将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要求建设50个,每个达到“十个一”的标准,即一个小广场(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水泥地皮厚度不低于13厘米)、一个舞台(台口10-14米、台深6-10米、台高1-1.2米,并设有附台)、一个宣传栏(长5米、宽1.5米)、一组照明灯、一块标牌(每个村要树立“某某村文化广场——百姓舞台”的统一标牌)、一套音响、一组体育器材、一个卫生间、一支固定的文艺队伍、一套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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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16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