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06.01.2017  03:03

  受北方污染气团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双重影响,1月3日21时以来,天门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持续重度污染,据预测,重度污染天气或将持续,鉴于此,天门市政府决定自1月4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为减少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天门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各项措施,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违规工地责令立即停工;要加大出城道路和环城公路执勤排查力度,严查飞扬撒漏,严查不覆盖的砂石运输车辆,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增加对城市保洁的洒水喷雾作业的频次;要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加强对进城机动车的道路执法,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对重点区域的交通主干道进行限行管制。此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