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工商局一把手出庭应诉打破“告官不见官”现象

10.11.2014  10:13

2014年10月,山西某公司销售不合格线缆被天门市工商局给予行政处罚后,经复议,天门市政府予以维持。当事人对复议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天门市工商局积极应对,严格按《天门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要求,由行政一把手赵家贵同志出庭应诉,全程参与,庭审结束后,根据法庭的安排,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最后的陈述,阐述行政执法的目的,通过最后代理词,进行了一次有意义的法制宣传。

庭审结束当天,天门市人大即时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该起诉讼案件进行评议,称赞此次行政诉讼创造了“五个第一”:第一次由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第一次出现行政相对人申请执法人员出庭作证,第一次由法院主动追加产品使用单位作为第三人出庭参与诉讼,第一次由行政机关主动申请中介机构(质检所)出庭作证,第一次组织了30多名人大代表和其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旁听。天门市人大评议组对天门市工商局予以高度评价:该起行政诉讼的输赢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工商局行政一把手的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彻底改变行政诉讼中“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也充分体现了工商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树立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亲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