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局 建立政务信息押金、奖励和通报制度

17.02.2015  18:57

  一是建立押金制度。要求各国土分局、所,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个人缴纳保证金1200元。凡每个月能完成报送任务1篇且全年在市局网站或简报刊登4篇的,全额退还;凡不能按月完成报送任务或全年采用篇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报送一个月或少采用1篇,扣100元。

  二是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市局网站、省厅网站、部网站、湖北国土资源简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简报、中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简报采用的信息和天门日报、湖北国土资源杂志、湖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人民日报采用的稿件,给予一定稿酬奖励。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天门市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分类进行登记,按得分排名,一季度一通报。年底对本年度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考察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