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03.12.2014  01:11

  今年以来,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进程,严格各单位执法责任,在我市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一、我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天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7月21日,市委书记柯俊,市委副书记、市长吴锦专程赴省办汇报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与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探讨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有效措施。同时市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二是抓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能力席位建设活动,通过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各部门的业务规章。今年以来共组织专场执法知识考试51场,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3次,同时运用“轮值轮训”、网上答疑等方式广泛开展执法人员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是抓监督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今年市政府法制办将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来,认真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为法治天门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四是抓工作实绩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的比重,我办每月向市实绩考核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今年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制发了《天门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分解了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强化了工作的监督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有人抓、有标准、有考核、有监督、有实效。

  (二)注重民主监督,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积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10月份我办全程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行政执法情况视察活动。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市政府工作规则》,对涉及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以及其他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先由我办审核把关后再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讨论通过后报请市委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事项,事先向专家咨询和论证。

  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管理。我们认真落实《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根据《天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我们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等处理意见。今年以来,共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

  (三)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设立了法规科,同时不断创造条件畅通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人才相互之间以及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人才交流。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我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在全市编制人员缩减和公车改革的前提下,专门从市直机关选调2名优秀公务员充实到法制办公室,并调剂一台专车作为行政复议办案专用车辆;市政府已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为民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健全了复议制度,完善了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了行政复议服务水平。努力把信访纳入法制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16件。

  二是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以推行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重点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事项1546项,对具体的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处罚幅度等具有弹性裁量内容,尽可能进行了细化量化。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全市明确了62个科室,98名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跟踪回访;今年,我办会同市人大、政协专委会、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进行抽查回访,开展了3批次的暗访,涉及人数42人。

  (五)加强两法衔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是加强与法院联系。按照《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我办与市法院行政庭就非诉案件中关于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我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今年10月组织了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观摩市工商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工商局局长作为市工商局的行政首长参与了庭审。

  二是加强与检察院联系。以办公室名义制发了《关于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六)健全宣传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我市通过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宣传专栏、举办法制知识竞赛,利用报刊、网站、电台等媒体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加全市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全社会遵法、守法、爱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我办坚持每月向省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报送法治建设工作小结,积极参与各项法律调研活动,多次向省政府法制宣传网报送调研、宣传信息,连续几年被省办评为政府法制信息先进单位。截至目前,今年我办已报送政务信息33篇,同时有2篇论文在省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学会联谊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机关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等现象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建议省办督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基层法制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多出台鼓励政策、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地方党委政府对本级法制机构建设的重视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硬件改善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二)加大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与使用力度。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干部的理论、业务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建立政府法制干部向上级机关和其他政法部门交流的制度,扩大政府法制干部成长和进步的空间。

  (三)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把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并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既要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又要宣传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让群众知晓并学会通过行政复议法定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农林水利、公共卫生、资源环境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今年已清理公示的行政权力与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另行设立权力,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

  (三)丰富法治实践活动。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要求,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工作能力。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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