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29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晓梅率领执法检查组,对该市贯彻《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活动采取实地察看、座谈走访和集中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查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检查人员分成5个组,对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及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1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走访了部分企业领导及职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市政府副市长刘圣华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市安监局、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分别作了情况介绍。
此次检查主要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执行,形同虚设;二是《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不熟悉不了解;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安全投入不足,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全;四是城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缺少专业监管人员。
王晓梅副主任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予以肯定,并就该市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制定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规划的制定要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相适应,与城乡规划相衔接;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制定好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结合法律法规、标准、行业特点等制定好执法检查标准;四是由安监局牵头成立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委员会,由各行各业的专家参与其中,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为安监工作作出科学指导;五是按照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生产法》的权威性。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