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提档升级
本网讯(记者 戴小魏 摄影 蒋长顺)5个改革示范院“一把手”检察长和省院两个内设机构负责人作典型发言、以数据和案例全面介绍改革经验、深度解读有关配套制度起草修改情况、结合运行中的具体问题深入交流探讨……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10月20日,省检察院在黄冈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经验展示会,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推广示范院建设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推动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更大成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提档升级。黄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主持。
图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经验展示会现场
图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黄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
图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主持会议
自湖北被中央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地区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蹄急步稳地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一是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制定出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和10项配套制度,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二是新的办案机制全面运行。研究提出“以线上运行倒逼司法责任制运行”的改革思路,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改版升级。三是改革推进有序有力。建立领导干部蹲点指导制度,部署开展三轮全省改革督察,保障和推动了改革持续深化。四是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持续向好。改革后,全省县级检察院75%以上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自行决定,办理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天和5.5天。全省改革工作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对我省改革成效给予充分肯
针对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郑青指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司法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本轮改革任务也需要持续深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至关重要。从体现前期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上看,司法责任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决定改革成败。从把握改革大局大势上看,中央明确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任务。全省各级院要充分认识司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改革落实再上新台阶。
郑青要求,各地要把握关键、明确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她说,实行司法责任制,关键是要对目前的办案运行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各地要牢牢把握“定人”“确权”“监督”“归责”四个关键,加强办案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精准施策、规范运行。
郑青强调,当前,全省司法责任制的“四梁八柱”已经建立,新的办案机制已经启动运行。下一阶段,各地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改革政策精准落地、改革效果明显提升、改革红利释放充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改革政策落地,进一步提升改革整体成效,进一步加强改革经验总结,推动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更多湖北经验,为加快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新的贡献。
金鑫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并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立足实际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示范院要继续强化示范意识,坚持精耕细作,培育更多改革亮点,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省院各内设机构要抓好对下指导,带头落实改革要求,推动形成省院先行、市县紧跟、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全省检察机关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各项改革决策部署。
图为分组讨论会现场
会上,襄阳市院、黄冈市院、武汉市汉阳区院、荆门市东宝区院、嘉鱼县院等5个示范院和省院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诉讼监督处在会上作经验交流;省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行了修改说明;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
省委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各示范院检察长,各市州分院、林区院分管院领导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