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大操大办纪委书记带头送礼 竹山两干部受处罚

20.05.2016  11:04

  十堰市纪委日前通报,竹山县工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岳母治丧期间,违规收礼;该单位纪委书记黄超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刘继宏被撤职降级,黄超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2013年11月,黄超获悉有同事要到本单位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家,送礼祝贺他乔迁新居。黄超知道后,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按理来说,自己作为纪委书记,应该劝止,因为刘继宏收礼是违纪的;可从感情上讲,对方是领导,如果去阻止的话,就可能影响和领导的关系,而且别的同事都去送礼了,自己不去的话也显得“格格不入”。

  但“感情”还是战胜了理智。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黄超去刘继宏家表示了祝贺,将一个装有500元现金的红包交到了刘继宏妻子的手上。

  去年1月,黄超又知道了刘继宏岳母过世的事,几乎想都没想,便让自己的妻子前去吊唁,再次送上了500元礼金。

  去年3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竹山巡视期间,有群众举报该事。经查实,刘继宏乔迁新居,收受非亲戚礼金24800元,事后刘退回相关人员7500元,余款17300元未退也未上交;刘在其岳母治丧期间,收受非亲属礼金25600元,事后刘向竹山县纪委上交礼金9500元,余款16100元未退也未上交。

  最终,刘继宏被撤销党内职务,并被行政撤职,职务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黄超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记者赵贝)

(责任编辑: 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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