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新《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05.07.2016  12:41

6月28日,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钟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祯防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1月以来,新《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吴翔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访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先后深入到柴湖罗城村察看农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深入到温峡水库察看库区水质改善情况,深入到钟厦水泥、晋煤金楚公司、荆钟磷矿、华毅化工等重点企业了解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严格履行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各项环境保护职能,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检查组同时针对当前及今后生态环境保护的严竣形势,检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新风尚培育力度。市政府及其环保部门要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研究生态文明创建不同阶段特点,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研究制定不同宣教对策,充分利用好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好乡、镇、村等基层、学校阵地力量,充分引导好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力量,让生态创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节约资源意识、保护环境意识、改善生态意识,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根植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形成生态创建,全民参与,全民共享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要加快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填埋以及排污管网建设等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垃圾回收率和水资源再利用率。继续探索PPP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合作模式,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三要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政府统领,环保、水利、农业、土地、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动,基层政府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四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对汉江沿岸化工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落后工艺设备及部分发展后劲不足的小污染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加大关、停、并、转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检查,保证治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对偷排、直排现象要依法严查,依法重罚,要创造条件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确保环境执法无盲区,无死角。要重视城区餐饮油烟、城区生活噪声、重点区域道路扬尘等治理力度,全面提升整体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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