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09.11.2017 16:15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1月8日上午,大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作为主审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对3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同时开庭审理、宣判,并当庭制作“表格式”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这是大悟法院首次实行“轻刑快审”庭审方式,也是首次发出“表格式”判决书。
大悟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庭审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控辩双方争议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按照轻刑快审的原则进行快速审理,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积极推广“表格式”判决书,用表格的形式来呈现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控辩双方意见、裁判依据、裁判结果等,大大缩减了判决书的篇幅和制作时间,而且表格式判决书的结构清晰,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当事人对判决的罪名和依据一目了然,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推行“轻刑快审”和“表格式”裁判文书是大悟法院落实“繁简分流”,创新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探索和尝试,下一步,大悟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评估效果、逐步推进,以达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目标,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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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1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