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荆州市院检察长汪存锋作《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网讯(通讯员 许文成)深入调研,统筹推进,形成改革思想合力;明确标准,公开公正,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积极主动,立足长远,顺利推进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尊重规律,大胆尝试,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2016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荆州市院检察长汪存锋在所作《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表示, 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积极、严格、规范、稳妥的原则,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各项检察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报告全面分析了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详细说明了市检察院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以及行动迅速,扎实推进,深入落实各项检察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并对司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作了系统阐述。报告指出,2015年9月,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荆州市院及所辖8个基层院作为第二批试点院,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5年省院考核市州分院检察工作中,荆州综合排名第五,有15项工作进入优秀等次,与2014年相比前进3位,与2013年相比前进5位,成功实现了奋力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既定目标。当前,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开局良好。
汪存锋介绍,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到荆州调研指导工作,提出了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调研了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肯定了前期的改革工作与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入、规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检察改革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汪存锋表示,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谨慎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深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为建设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为荆州“壮腰工程”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