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注重彰显五大发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五大发展理念体现着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贯穿着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因而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做好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样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谋划新一年工作思路,也必须以这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
一是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促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种创新不仅包括传统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而且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首先要注重创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重在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2016年是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 18号),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此,我们要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着眼于切实解决当前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切实发挥县乡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完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做好三个围绕: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推进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围绕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的履职机制,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以此,进一步解决好县乡人大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有成效。
2、创新工作方法,做好人大换届工作。2016年是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之年,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平稳有序做好基层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既要依法选举,认真按照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严格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结构规定,把好代表的入口关、选举的“组织关”和全过程的“监督关”,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使代表总体结构更加合理、代表个体综合素质更高,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助推创新驱动,让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更加充沛。党中央提出的创新驱动与全球的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形成历史的交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我们人大要大力支持推动创新驱动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创新驱动的能力,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让更多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快速成长,让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更加充沛。
二是树立协调发展的理念,促使人大法定的职权落到实处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协调人大职能的发挥。目前人大四大职权的运用不大协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应用得较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没有很好运用,立法权设区市人大首次拥有。新时期人大工作要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充分运用好人大所拥有的四大职权,立好法、管好事、选好人。
1、用好立法权,切实担当起设区市人大立法权的重任。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市人大立法权,这对设区市的人大来说是件大事,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我们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化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逐项论证评估制度,立法中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为求取法规的最大社会公约数,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以广泛听取民意,其中要特别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立法工作,充分体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理念。
2016年是设区市人大立法权的开局之年,首部法规群众关注度高,要注重拟立法规的普惠性和导向性,所立法规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体现人民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权威性。
2、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关注、审议、通过“十三五”规划。重大事项事关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神圣的职权,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来说,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当于“低规格的立法权”。如果说当前的改革进入了攻坚期,人大履职也进入了攻坚期,在人大的四大职权中,重大事项决定权普遍履行得不够到位,没有达到宪法所设定的要求。为更好地从制度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理念,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施行办法,明确“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及运作程序,更好地理顺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和政府行政权的关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缩少人大“实际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落差。
审议通过“十三五”规划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因而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审议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人大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此关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审议“十三五”规划的内容,使所制定的规划能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具有较强的战略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3、完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提高监督和任免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长期的人大监督中,偏重于柔性监督,刚性监督不足,存在权力行使不到位或放弃权力的现象。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今后要充分运好各种监督方式,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决定,如承办者落实不力,群众反响大,影响面广,人大要通过质询程序,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追究负责人相应责任,必要时实行特定问题调查,起动撤职、罢免等相关程序,强化刚性监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手段,既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面对新形势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更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在人事任免权,要把握好各个环节,任前要进一步完善拟提任领导干部法律考试,科学设置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法律内容;任中要做好表态发言;任后,要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必须公开向宪法宣誓,以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政府部门“一把手”的年终述职,由书面述职向口头述职转变,并做好述职评议。
三是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促使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坚持绿色发展,旨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为此,人大要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1、转变发展理念,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发展理念从开始的“用绿水青山去换取金山银山”向“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发展理念转变,现如今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个阶段发展理念的转变,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是发展观念不断进步的过程,也是人和自然关系不断调整、趋向和谐的过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历史和现实证明,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适度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对待生态文明的基本态度和理念决定发展的理念,更制约发展的质量与前景。我们人大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的新增长点,实现提质增效、生态良好的发展,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
2、 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执法检查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途径。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的检查,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惩处各类环境犯罪行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为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人大干部平时要带头学法,为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法律知识储备,讲究法言法语,使自己在检查中能较好把握难点和关键,对相关执法部门提出准确的整改意见,事后还要加强对检查意见的督办,时时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处处遵从法律,形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习惯。
3、持续环保专题询问,对环境整治情况实行“回头看”。专题询问,往往是百姓关心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大关注的重点。近几年来,各地人大对水环境整治、雾霾治理进行专题询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整治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届末要进行一次回头看,人大要通过深入调研,找准环境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促使相关部门及时弥补整治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环境整治的整体水平。
四是树立开放发展的理念,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开放是一个地方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这种开放的理念体现了联系的、发展的哲学思维,也贯彻于人大的工作之中。
1、加强“两个联系”,进一步树立人民的主体地位。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而要密切联系群众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因而,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联络站”和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从而形成委员—代表—选民之间的沟通链条,构建了国家权力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渠道。
同时,完善代表小组监督县(市、区)部门的制度,如果说代表联络站是发挥代表在“点”上的作用,那么,代表小组是发挥代表在“线”上的作用,“点”和“线”的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
2、加强“两级联动”,合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对民生重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只有市、县两级人大联动,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因而要做好人大工作需要有一个开放的意识,注重上下合作,以形成整体效应。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专题询问时请公民代表参加,媒体向公众即时报道,使人大工作更加透明开放;专题询问后,发动公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对热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的氛围。
3、关注“两个大局”,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目前各地经济处于增速换挡、动力转换的转型调整期。人大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推动政府在“十三五”时期,主动融入国家大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和国内开放的力度,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丰富对外开放的内涵,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增红利,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深化合作交流中促进共赢发展,为本地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五是树立共享发展的理念,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享发展的理念,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揭示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人大要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推动“一府两院”努力创造平安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真正让群众安居乐业,享有幸福生活,通过共享发展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结合人大工作,着重做好三方面的监督。
1、加强财政监督,让财权在阳光下运行。财是政之基,政是财之本。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财政预算职能由传统的收支工具向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稳定经济的职能转变。公共财政的背后是民主财政,对如何民主理财,浙江温岭市人大作了积极的探索。其“参与式预算”,将民主恳谈与预算审查结合起来,融合了代议制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把政府性收支包括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逐步把“财权”关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铁笼,实现预算全口径、参与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亮丽转身”,让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它应有的活力。
2、加强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以法官、检察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说到底是司法人员的公正。而司法人员无论是法院的“法官”还是检察院的“检察官”都是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对其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对司法监督的应有之义。两官履职评议,落脚点是要触及灵魂,推动工作,旨在加强“两院”队伍整体建设,提高了“两官”整体办案水平和能力。
3、加强民生监督,让全体人民都有幸福感和获得感。民生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一方面,监督政府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的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另一方面,要了解基层群众的所需所盼,推动政府部门有效解决。与此同时要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题主旨相通、目标指向一致,说到底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原则。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周凌华 章增辉 洪伟栋)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