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尺度的“税收优惠”该清场了

11.12.2014  14:44

  12月9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12月10日《楚天金报》)

  从经济学来看,财税对市场的调节可以说是最高效直接的方式。尤其是在招商引资的狂飙之年,没几项大尺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好像都不好意思去台上推销自己。这些年,一些地方无底线、无下限的税收“土政策”,几乎到了撕破脸恶性竞争的地步:为了示好于资本要素,全然不顾财政支出的风险。

  还是数字胜于雄辩。据统计,2010年和2011年全国因减免税减少财政收入1.63万亿元和1.51万亿元,两年间财政收入减少超3万亿,区域性税收优惠是重要原因。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更直言,中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有些地方政府或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形成投资吸引力。

  为什么“税收优惠”成了人人爱的看家武器?答案无非有三:一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税收优惠确实创造过发展奇迹。二是税收优惠在营商环境中,属于最可以“偷懒”的部分。譬如公共服务水平、交通设施、人员素质等,提升起来谈何容易,但税收便利是分分钟可以搞定的事情。发展越是懒政,越是倚重政策倾斜。三是税收优惠成了撒娇哭穷后的“糖果”。这些年,但凡发展不好的、需要扶持的、体现关照的,好像都要条件反射似的在税收优惠上分一杯羹。结果,优惠政策就成了唐僧肉,越混乱越无序,恶化竞争环境。

  客观地说,税收优惠也不是洪水猛兽,尤其是在特殊年代,这一政策有助于快速吸引投资,带动地方工业发展。不过,随着市场机制越发成熟,特殊的财税、土地优惠措施,反而扭曲了市场机制和企业行为,长远而言,也折损公共利益。譬如,出口低报和进口高报,可以使已过减免税期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外资企业借此规避税收,地方政府可以将外商投资稳定在本地,却损害了国家的税基。因此,今年6月1日,国税总局已正式实施2014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财政部针对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的专项检查在近两年也时有进行,其中,2013年的检查范围覆盖12个省份,6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一个共识渐次清晰:大尺度的“税收优惠”该清场了。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座城市,税收便利固然重要,新常态下,更重要的,还有便利的服务、安全的环境、稳定的政策、公平的法治等环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清场之后,职能部门也许该坐下来想想,还能做些什么。邓海建(媒体人)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