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第五届破产法珞珈论坛

09.12.2021  17:24

12月5日,省法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第五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围绕破产审判实务、破产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企业破产法的完善、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四个专题进行了研讨交流。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出席论坛并致辞。

论坛开幕式上,李群星介绍了湖北法院2021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一是破产审判工作格局有了新提升。省法院积极响应省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将破产审判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破产审判占20分,以此来促进各级法院做好破产审判工作。二是破产案件办理有了新作为。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79件,审结119件,5件破产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审理的某建筑公司重整案,成为我省首例执行转破产后重整成功的案例。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十堰市五堰商场重整案件,成为我省首例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成功的案例。三是破产审判制度创新有了新成效。省法院出台《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工作,对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等制度进行探索创新,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四是破产审判专业化有了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复同意在武汉设立国家层面的破产法庭。十堰中院设立专门审判庭办理破产案件,并在全省探索中级法院范围内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省法院开展了破产管理人名录更新工作,吸纳四个市州的13家破产管理人进入名录,为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剔除了3家中介机构,纯洁了破产管理人队伍。

李群星表示,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破产法珞珈论坛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予的滋养与启迪。希望破产法珞珈论坛在立足湖北的基础上,面向全国开展更多更好的活动,进一步加强破产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以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服务法学研究事业和社会法治建设,为破产立法和司法审判、破产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贡献。

著名破产法专家李曙光、韩长印、曹守晔、张善斌作主题发言,与会嘉宾针对破产理论与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互动,建言献策,气氛热烈。省法院民二庭,以及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等地的破产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参会。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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